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该《意见》针对小微企业申请专利困难、专利侵权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需求,从扶持创新发展、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等四方面,提出支持小微企业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完善小微企业专利资助政策、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等15条具体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介绍,目前我国约有1170万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7%左右。虽然小微企业被称之为企业中的“草根阶层”,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尤其在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小微企业产生的GDP占到总GDP60%左右,税收占总税收50%左右。2012年4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这一段时间以来,不管是财税,还是金融,都在对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同时,小微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面临着企业规模偏小、产品附加值偏低、创新能力偏弱、核心竞争力不强等诸多困难。根据民进中央的调查报告,中国小微企业的存活率为3.7年,这一数字在美国为8.2年,日本为12年,而德国在一次针对500家小微企业的调查中,20%的企业存活期超过百年。“我国小微企业的存活期还有很大差距。” “一个小微企业生存以后再倒闭掉,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损失可能更大。”贺化感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重庆的调研发现,拥有专利的企业(包括小微企业)的利润率是没有专利企业利润率的7倍。因此,通过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可为空间的。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以及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发展潜力大、活力强,对知识产权高度依赖。这就是为什么知识产权能够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原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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