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文件
浙科联字〔2016〕18号
关于收取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章程》,我会将收取2016年度会员单位会费,会费标准为2000元/年。请各会员单位按此标准于2016年11月15日前汇入以下帐户(原账号5858199847已废止,以下为准):
户名: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
帐号:4247200001819900000847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杭州西溪支行
会费到账后开具社会团体专用票据,统一寄回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收。
联系人:江佳妮,联系电话:0571-85212166,手机:15068786797,电子信箱:416015256@qq.com;何鑫翰,联系电话:0571-86438037,手机:13575453139,电子信箱:352919067@qq.com。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 2016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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