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高〔2016〕206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为了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落实好我省“十三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任务,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加快推进“一转四创”建设“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行动计划》《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16-2020年)》,决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百企创强”活动,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
现将《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1月25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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