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基〔2020〕65号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34号),经评估,确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等36家科研机构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希望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积极探索原始创新到产业化的新模式,开展前瞻性、引领性科学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紧密结合,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有力推动我省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附件: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
2.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3. 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
4.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5. 中国科学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筹)
6. 浙江清华柔性电子技术研究院
7. 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
8.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9. 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
10.钱塘科技创新中心
11.之江实验室
12.良渚实验室
13.湖畔实验室
14.西湖实验室
15.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16.浙江省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
17.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
18.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
19.杭州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20.宁波瑞凌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1.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
22.中国科学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23.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24.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
25.浙江省涡轮机械与推进系统研究院
26.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27.浙江大学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
28.浙江大学智能创新药物研究院
29.浙江长兴中俄新能源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0.浙江养生堂天然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31.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
32.杭州云栖工程院
33.南湖实验室
34.中国电子科技南湖研究院
35.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
36.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