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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科院牵头编制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第二批)印发实施
【日期:2021-12-09】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环境科学学会征集,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作为技术总负责,编制了《浙江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旁路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等17项技术指南(第二批)和《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于近日正式发布。可供全省各地从事VOCs治理和恶臭异味管控工作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相关人员参考。

 

其中,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编制了《浙江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旁路管理技术指南(试行)》、《浙江省石化装置开停工(车)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家具制造》、《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金属材料》、《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漆包线》、《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汽车维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装备制造》等7项指南。参与编制了《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浙江省分散吸-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油品、液体化工物料储存和运输》、《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船舶修造》、《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机电制造》、《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五金制造》、《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整车制造》等8项指南。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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