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科研院所: 根据《中央编办综合司、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编综发〔2013〕15号)精神,现将省编办、省质检局《关于做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浙编办发〔2013〕34号)转发你们。如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院所,请按通知要求在8月24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同时将书面填报资料报省科研院所联合会秘书处。联系人:周新畔电话:0571-85212166,手机:13606708074,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技厅条件处 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