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省级有关单位:
按照“放管服”和“三评”改革的要求,为加快完善以诚信为基础、以绩效为目标、以激励为导向、以规范为保障的科技计划体系和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我们制定了《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 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 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方案(试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18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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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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