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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支撑慈溪市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工作取得新成效
【日期:2023-06-08】

 

531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省局组建考核评估组对慈溪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全国首批、浙江唯一的农村医疗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进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和询问等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一致认为慈溪市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体系结构合理、覆盖全面、运行有效,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推广价值,充分发挥了标准化对于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发展的促进作用。该项目最终以优秀的成绩顺利通过验收。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是浙江深化“千万工程”的重要举措。早在 2018年,慈溪市以实施县域医共体为契机,围绕服务项目标准化、服务设施改善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化、服务价值体现标准化探索农村卫生健康服务零距离试点,并以此为契机申报建设国家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推动优质医疗基础设施、服务和资源向农村地区流动。2020年以来,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着力支撑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等有关要求,围绕项目顶层设计、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事项梳理、标准体系构建、核心关键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持续改进、数据指标监测、试点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试点建设工作。通过三年多以来的探索和实践,有效将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导入农村卫生健康事业建设中,形成了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新模式,实现了乡镇卫生院辐射带动、标准化村卫生室“村村覆盖”,有效解决了基层群众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

一是组织保障机制健全,协同推进扎实有序。慈溪市政府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在完成三年抗疫艰巨任务中,扎实、有序地推进试点建设工作,为试点项目提供有力的政策、经费、人员保障。二是标准体系科学适用,有力支撑试点建设。根据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等有关要求,构建了由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评价与改进、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组成的慈溪市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体系,形成了《慈溪市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和《慈溪市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事项清单》,覆盖了全科基本医疗、常见慢性病诊疗等10项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1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创新标准实施模式,推动标准有效实施。通过广泛宣传培训、本地政府规范性文件引用标准、政府采购依据标准、资金补助参照标准、标准实施常态化督察等方式,推动308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实现标准实施全覆盖。四是强化试点示范效应,推动试点经验全面推广。将慈溪经验提炼形成《村卫生室分类配置要求》《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规范》《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等5项慈溪市地方技术性规范和1项浙江省地方标准,并积极向国标委报送试点典型案例,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宣传推广。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医疗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是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有效机制,是时代发展对卫生健康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将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体系作为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研究课题的重要模块深入钻研,争取在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形成更多创新性、标志性的标准化成果,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化“千万工程”建设贡献标准力量。

(来源: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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