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海域海岛地名使用,6月8日,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公布了我国部分海域海岛标准名称,其中包括海岛标准名称8846条、群岛列岛标准名称78条,以及海、半岛、海湾、海峡、水道、滩、岬角、河口等海域标准名称共计13220条。
此次公布的我国部分海域海岛标准名称,是国家海洋局2010年开始实施的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项目的重要成果之一。依据《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作为项目的技术总负责单位,主要承担海岛名称标准化处理、技术规范编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全国海岛地理实体地名普查成果汇总等多项任务,为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国家海洋局、民政部2012年受权公布的《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和《钓鱼岛海域部分地理实体标准名称》,也是由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海岛中心和卫动实验室的科学家团队负责编制而成,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加强我国海域海岛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来源: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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