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政〔2019〕28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科技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厅机关各处室、省外专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技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 18日
浙江省科技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
改革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持续深化全省科技系统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实施科技新政,加快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按照“三服务”的工作要求,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实效。以“三简三优三支撑”为切入口,着力深化以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为重点内容的科研管理体制改革,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革除申报过程繁文缛节,努力实现精简申报材料三分之一、减少填报内容三分之一、压缩评审时间三分之一。完善科技服务机制,优化创新服务环境,推动科技资源共享,争做科技领域公共服务全国“领跑者”。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科技系统的“科技大脑”,实现科技服务事项网上办理100%开通、科技信息孤岛100%打通、科技数据资源100%共享,全面提升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和基层科技部门办事的便捷度、舒适度、满意度。
二、主要举措
(一)简化申报评审程序。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科技管理部门的科研项目管理平台,推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载体申报、评审管理“一网打尽”,推进各类办事事项关键数据共享,实现申报主体基本信息“最多填一次”。在科技服务平台设置通知专栏,归集各类申报通知和申报政策,为科技服务对象提供线上线下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统一各类项目、载体申报入口,再造申报流程,提供申报引导,简化申报材料,探索远程视频答辩模式,加快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和载体认定节奏,实现申报过程无纸化、评审过程网络化、立项审核扁平化,填报内容总体减少三分之一,评审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科技计划项目从申请受理截止日到拟立项项目公示日不超过80个工作日。改革科技奖励遴选推选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新制度。
(二)简化管理验收程序。项目实施管理从重过程管理向重目标管理转变,加强对科研项目结果和阶段性成果的评估,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制定年度检查工作方案,相对集中时间开展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实现部门间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团队成员。分类实施项目验收,资助额度2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项目可委托归口管理部门开展验收。简化项目验收环节,推广使用电子印章,验收申报材料由系统归集生成,验收证书由用户通过系统自行下载,实现项目全周期“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报送”。
(三)简化高企认定程序。进一步简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对照高企认定八个方面条件要求,全面推广高企申报材料目录制。精简高企审核程序,改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分别审核为地方认定办统一审核,改设市区认定办审核后上报省认定办为各县(市、区)认定办直接上报,改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出具无违法情况说明材料为各级认定办协调统一出具相关材料。做好省认定办与国家认定办的衔接,省内评审时间缩短三分之一,从高企申请受理截止日到报送国家认定办不超过80个工作日。
(四)优化创新资源地图服务。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加强长三角区域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合作,与沪苏皖签订《长三角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共建协议并启动该项工作。整合省内外平台载体、仪器设备、服务机构、专家库等各类科技资源,建设集成化、可视化、智能化的“科技创新资源地图”,让各类创新资源“一图在手、一目了然”,提升科技资源共享便捷性,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增强产学研粘合度。实现整合20000台以上大型科学仪器、150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50家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200个以上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服务资源的目标。
(五)优化科技创新券服务。完善科技创新券管理规定,扩大创新券规模和使用范围,支持各类创新载体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合作开发、科技评估、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等服务,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优化创新券服务系统注册流程,减少一半以上填报内容。通过全年不限次按需申领、在线申请兑付等方式,缩短办理时间,逐步实现“即领即用、见票即兑”,今年各县(市、区)兑付时间再缩减三分之一。
(六)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服务。重点解决中小企业集中反映的研发费用归集难问题,推广使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线上填报,加计扣除数据自动归集,使中小企业研发项目管理和加计扣除归集从30个工作日减少到3个工作日;加强科技与税务部门工作联动,对于税务部门有异议的研发项目实施在线鉴定,减轻企业多头申报资料的负担,实现研发项目鉴定“一键传递办结”。开展“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专项培训,并纳入全省科技创新政策巡讲计划,鼓励各地企业运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研发活动,帮助企业更便捷地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七)强化“科技大脑”支撑。加快开发“科技大脑”智慧决策支撑系统,聚焦“科技新政”主要目标任务、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建设等主要指标,进行动态化监测、智能化分析和可视化展示,为全省科技系统提供实时分析、预警预测、科学决策的数字化应用场景。今年6月底前,实现“科技大脑”智慧决策支撑系统一期试运行。加快提升“科技大脑”精准服务能力,运用云技术提高平台系统运行的延续性、稳定性、安全性,提供各类创新资源的实时查询,实现申报、评审、验收及成果转化等科技信息全程智能推送,推进科技系统核心业务在“浙里办”APP掌上办理,更加方便企业和科研人员办事。加快“科技大脑”在全省科技系统推广应用,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科技管理部门“浙政钉”移动办公应用,逐步引入省市级科技业务数据资源,年底前实现设区市科技核心业务数据汇聚,方便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共享全省科技创新资源,形成数字化科技管理新模式。
(八)强化创新服务支撑。加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的公共服务能力,各地科技部门要支持平台(载体)管理机构推出“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清单,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浙江科技大市场和浙江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发产学研线上实时对接系统,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提供精准服务。加快建设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融资、工业设计等社会化、市场化服务。
(九)强化结对帮扶支撑。深化“三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服务科技企业“百千万”行动,即百家高校院所和创新载体,动员千名科技人员和团队,结对帮扶万家科技企业,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供“主动跑一次”服务。深化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激发科技特派员主动服务基层热情,继续选派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面向26个加快发展县的乡镇适当加大省级单位选派力度,每位科技特派员结对帮助地方培育一个产业或做大做强一个产业。优化科技人才服务机制,为科技人员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答疑解惑,简化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等办理流程,扩大用人单位承诺制范围,为外国高端人才来浙创新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更大力度实施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完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加强省“万人计划”遴选工作,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帮助企业引进培养高端人才团队,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深化科技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专班,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行动方案,协同推进科技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技术供给和服务供给,确保全省科技系统深化科技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形成“一张网”“一盘棋”。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将改革成效纳入部门考评、干部考核指标,倒逼形成主动改革、优化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服务机制。全面实施“科技新政50条”,加快落实普惠性涉企税收优惠政策,深入开展科技政策巡回宣讲和科技业务定期培训,积极推进“三评”改革,持续打响浙江科技服务品牌。推行各地科技部门与当地科技企业精准服务机制,建立科技企业数据库,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一对一”上门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对一”辅导,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对一”推送科技信息。组织科技系统全体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经办事项进行全流程办事体验,及时发现并解决科技服务中的痛点、难点、堵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科技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要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企业、群众和基层反映的科技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要发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附件:2019年改善科技领域公共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