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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技术经纪理论及应用高研班的通知
【日期:2018-09-18】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建设国家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5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814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了解掌握新形势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政策、新趋势、新方法和新经验,不断提升我省技术经纪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加快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于今年9月下旬在杭州举办技术经纪理论及应用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国家及我省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体系,国内外技术经纪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理论、新应用及典型案例,技术创新的产业价值实现,科技成果评估,科技金融,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经验交流、案例研讨及专家点评等。

二、研修方式

采用主题报告、专题研讨、交流分享、专家点评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授课指导。

三、研修对象

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省属其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浙高校及科研院所从事技术中介和技术转移工作并已参加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培训及考试获证人员,各市、县(市、区)科技部门相关人员。

四、时间地点

1.时间:2018926-28日(其中,26日上午报到,下午14:00开始上课);

2.地点:浙江新世纪大酒店(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8号,0571-8839111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高研班纳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2018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计划(浙人社办发﹝201838号),由浙江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承办,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2.本次高研班免收研修费,学员食宿统一安排,非本地学员住宿费由会务承担(两人一间),交通费自理。

3.本次研修班限额80人,按报名时间顺序额满为止,参加研修人员请于920日前登录浙江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网站(网址: /)在线报名,实际参加研修班学习的人员名单将被收录于省高级技术经纪人培育数据库。

4.在不涉密情况下有意参与经验分享和专家点评的实际案例或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请于920日前邮件发送至zjkjjy@zjinfo.gov.cn

 

联系人:

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许珊珊,0571-87671496

省科技厅成果处,周剑,0571-87054041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913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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