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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一大组第七次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2-13】

 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文件

浙科联字〔20172

                                                    

关于组织第一大组第七次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去年底,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社保厅印发了《浙江省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实施办法(试行)》,为了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的管理,有序推进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工作,经研究,定于2017221日在杭州举行第一大组(公益类科研院所)第七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管理工作交流。重点围绕适用条件界定、手续办理程序、人事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干部管理、职称评聘、薪酬激励等方面,探讨具体做法、分享管理经验和存在问题。

二、参加人员范围

1.第一组(公益类科研院所)每个成员单位2人。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人事的领导1人,人事部门负责人1人。

2.邀请省科技厅条件处、省人社厅事业处领导参加。

3.邀请第二组(转制类科研院所)、第三组(部属科研院所)的组长单位代表各1人参加。

三、活动时间、地点

2017221日(周二)下午2:00时,在杭州金溪山庄(杨公堤39号)一楼泽圆厅,会期半天。

四、其他

1.请参会代表结合本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实际,做好发言准备。请重点发言的单位提前准备好书面材料(发言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并于217日前将材料发至hull@zjwater.gov.cn,由会务组统一打印装订。

2.请各单位于217日之前将活动回执(见附件)发邮件至416015256@qq.com。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联系人:江佳妮,电话/传真:0571-85212166,手机:15068786797;省水利河口研究院联系人:胡琳琳,电话:0571-86438000,传真:0571-86045839,手机:13588476790;杭州金溪山庄联系人:陈迎庆,手机:13905810180

3.需要住宿的杭外代表请在回执中注明,在会前直接到金溪山庄总台办理入住手续,住宿费自理,请携带公务卡结算。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www.kyys.zj.cn浙江省科研院所信息网通知通告或文件下载栏中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活动回执

 

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活动回执

 

单位名称

 

参会人员

性别

职务

手机

 

 

 

 

 

 

 

 

是否预订住宿

□ 是(□ 标准间  □ 单人间  数量:间)   

□ 否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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