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文件
浙科联字〔2015〕21号
关于收取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章程》,我会将收取2015年度会员单位会费,会费标准为2000元/年。请各会员单位按此标准于2015年11月30日前汇入以下帐户:
户名: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
帐号:5858199847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杭州西溪支行
会费到账后开具社会团体专用票据,统一寄回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收。
联系人:陆仙女,联系电话:0571-86045839,手机:13958170899,传真:0571-86045839,电子信箱:luxn@zjwater.gov.cn。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收取 会费 通知
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 2015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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