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日上午,省应科院在青山湖院区举行简单而隆重的挂牌仪式,标志着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正式更名为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会光百忙之中亲临青山湖院区为省应科院揭牌,防灾减灾处处长黄晓和、省应科院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出席挂牌仪式。
省应科院正式挂牌,不仅仅是简单的换个名字,也是单位职责的进一步明确和职能扩大的进一步清晰,更是落实厅党委提出的“四个转变”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所属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等4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浙编办函﹝2020﹞34号)及省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等4家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应急党委﹝2020﹞22号)文件精神,省应科院为省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增挂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全领域、全链条的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工作。为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性开展职能工作,内设机构设置为“1办4部7所”共12个部门。其中管理部门四个,即办公室、技术发展部(安标委秘书处)、资产财务部、党群人事部。八个业务部门中,按照新增职能新设立三个部门,即政策与规划研究所、应急救援技术研究所、防灾减灾技术研究所,设立两个行业安全研究部门:综合安全研究所、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所(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办公室);整合原先职能加强了三个部门,即安全工程研究所(数据研究所)、检测技术研究所、分析测试部。
仪式前,院党委书记、院长陈三强为全院干部职工作了关于省应科院改革和发展的专题讲座。他指出,今年单位更名,又恰逢建院40周年,可谓双喜临门。经过几代应科人的不懈努力,40年来经历了三次更名,每次都是一个跃升的台阶,单位人数、资产、办公场所不断扩大,综合实力、影响力不断提升。他强调,在不断深化落实党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有关精神的背景下,省应科院在省厅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实事求是、总体健康、平稳过渡,从“三个地”的政治高度扛起建设“重要窗口”的光荣使命。对比全国同类安科院所,浙江省应科院人员队伍保留完整、物质基础打造良好,科研基础不断夯实、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发展态势积极向好。他要求,应科院必须统一思想明确定位,借势借力抓住机遇,把握好发展与稳定、院所两级管理、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撑、科学研究之间的关系,抓好改革转型和队伍建设两项工作,夯实实验室建设和数字生产要素两个基础,突出危险化学品和地质灾害两个科研方向,开拓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两个市场,守牢廉政底线和工作底线两个底线,对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在新的起点上不断促进发展应急管理科技事业。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