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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浙委办发〔2017〕21号文件交流会在绍兴举办
【日期:2017-07-24】

721日,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在绍兴饭店永和庄园举办贯彻落实浙委办发〔201721号文件交流会,省科技厅条件处金宏伟副处长、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楼新明副处长、省科研院所联合会徐进会长,以及来自全省20余家公益类科研院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近40人参加了交流会。会议由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袁继新院长主持。

交流会上,省农科院、省医科院重点介绍了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21号文件的做法和体会,其他院所围绕各自制订的横向课题经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内部管理办法,探讨了具体做法、分享了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楼新明副处长首先就贯彻省委人才新政督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金宏伟副处长在总结时充分感谢联合会搭建了此次会议平台,使大家能够进行深层次的交流,希望各位院所长在院所发展和文件执行过程中,能够结合院所自身情况,找好各自定位,真正做好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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