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党组发〔2017〕1号
2017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新征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科技工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系统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科技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历史纵深和全球视野,从时代发展前沿和国家战略高度,对科技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科技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好“八个坚持”:坚持把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坚持把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作为科技创新的必由之路,坚持把依靠科技创新作为打造先发优势的重要手段,坚持把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作为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把构建国家创新体系作为创新发展的基础支撑,坚持把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我们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科技工作的根本遵循,体现在理念上,贯穿于部署中,落实到行动上。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颁布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了科技创新“三步走”战略目标,吹响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发布并启动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主体架构基本建立,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区域协同创新加快推进,对培育发展新动能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全社会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国际科技竞争更加激烈,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科技创新的需求更加迫切,创新驱动既是当前稳增长的着力点,也是长期调结构的战略路径。我们必须坚定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重大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化创新驱动,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抓落实、补短板、求实效,释放创新活力,全面提高创新供给能力,发展壮大新动能、增加新供给,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挑大梁”作用。
2017年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为目标,全面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全面落实上来,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推动政府职能向创新服务转变,着力构建良好创新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核心关键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做好2017年的科技工作,必须以科技改革和发展任务落实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把理念转化为行动,把顶层设计转化为系统部署,把总体要求转化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强化提升战略思维和前瞻谋划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担当意识和实干精神,尽心履责、敢做善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强化综合施策、普惠施策和精准施策,开展试点示范和总结推广,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统筹协调和协同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夯实创新基础,全面提升创新源头的供给能力
加强战略统筹谋划,聚焦优先发展领域,完善重大基础平台布局,加快重大项目实施,强化高端引领,提高科技创新供给的质量和水平。
1. 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积极抢占未来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
全面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尽快启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加快完成深海空间站、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成熟一项,启动一项。按照“一项一策”的原则创新组织实施机制与模式,与现有重大专项形成梯次接续布局。
继续实施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围绕重大专项目标和重大标志性成果抓好重点任务部署,加强重点任务督导,强化与其他科技计划的衔接配合,加快推进专项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完善组织实施机制,修订专项管理规定,鼓励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实施。
2. 以国家实验室为重点,打造强大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在重大创新领域启动组建若干国家实验室。采取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统筹全国优势科技资源,启动组建若干国家实验室。探索建立适应国家重大目标和战略任务需求的运行和管理机制,给予长期稳定支持,使优秀人才在国家实验室潜心研究、长期攻关。
统筹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和建设。结合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科研条件保障不同需求,优化整合现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形成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3类基地协同发展的整体布局,分类建立健全目标明确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形成与国家实验室功能互补、定位清晰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
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继续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机制,开展服务考核评价,建立后补助机制。强化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充分发挥创新券对开放共享的促进作用。强化法人单位开放共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出台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的办法。加强以人类遗传资源和实验生物资源为重点的科技资源库(馆)建设。
3. 筑牢基础前沿研究根基,强化原始创新能力。
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科学项目。完善学科体系,推动学科持续发展,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围绕物质结构、宇宙演化、生命起源、意识本质等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科学项目。集中科研力量攻克前沿科学难题。
强化国家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针对事关国计民生、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加强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部署,促进基础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紧密结合。继续实施干细胞、纳米、量子、蛋白质、全球变化、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重点专项,推动合成生物学、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等方向的布局。
发展重大颠覆性技术。着眼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需求,在微生物组、人工智能、深地等领域,创新组织模式和管理机制,部署若干重大项目,加强原创性科学基础研究,积极推动技术突破。
4. 深度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提升我国集聚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面向基础研究领域和重大全球问题,结合我国发展战略需求、现实基础和优势特色,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制定方案,加强顶层设计、长远规划,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适时发起和牵头组织若干新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增强国际科技话语权。
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国别战略研究、创新对话、政策沟通、规划对接,加强重大项目合作,推动建设国际科技创新基地、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加强科技人文交流和专业技术管理培训,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规划,以科技创新带动国际产能合作。
完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助力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继续深化“创新对话”机制,推进“科技伙伴计划”实施,稳步推进联合研究与技术示范。深入开展科技援外,推动科技创新南南合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构建广泛的科技互利合作共同体。
三、强化支撑引领,培育壮大创新发展新动能
把高水平科技创新供给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培育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
1. 构建现代产业技术体系,推动产业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现代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支持政策,加快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高性能计算、宽带网络(5G)、云计算与大数据、虚拟现实、量子通信、导航与位置服务、增材制造、急需关键材料及战略材料、机器人、绿色生物制造、医疗器械、生物治疗与新型免疫制剂、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方向,加强产学研协同攻关,着力突破和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加快形成重大产品和技术系统,大力推进新兴技术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围绕全球制造业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聚焦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智能电网和先进核能等重点领域,加快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技术,支持高端装备发展,完善技术服务体系与支撑环境建设,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2. 深入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加快构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
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体系。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加快推动国家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奖励成果信息汇交,加强成果信息的深度挖掘和利用,面向全社会发布与共享。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服务体系。制定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通过“互联网+”推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市场化、专业化、全国性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建设。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支持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壮大,建设一批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推动全国技术交易体系互联互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推动更多应用类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
加快推动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积极构建专业化众创空间,鼓励国有、民营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完善创新创业载体和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型创业。
促进科技和金融相融合。支持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展科技保险,建立一批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培育天使投资,支持建立创业投资基金。扩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子基金,启动实施贷款风险补偿。
开展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加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推进“绿色技术银行”建设运行,支持地方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探索、总结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经验做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千军万马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局面。
3. 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强化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提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创新发展水平。按照“东转西进”的布局设想,继续在全国布局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加强国家高新区分类建设、分类指导,推动特色产业集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升促建,推动一批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支持北京、上海在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构筑开放创新高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强改革成果总结评估,加快成熟试点政策向全国推广。
深入推进创新型省市建设。落实好《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指引》、《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引》,启动新一批创新型省份和城市建设,加强科学论证,有序推进。
支撑国家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沿江省市协同创新。探索实施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加大区域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重点发展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领域。
四、强化科技惠民,支撑民生改善和精准脱贫
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弥补民生科技的短板,加大科技扶贫开发力度,充分激发基层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1.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科技创新,促进可持续发展。
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以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目标,以破除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为着力点,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完善体制机制,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现实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
大力加强生态文明科技创新。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科技创新工作方案,加强技术研发和综合集成与应用示范。加强全球环境公约科技支撑,推进巴黎会议后应对气候变化重大问题研究,启动编制《第四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
2. 推进科技惠民,为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提供支撑。
加强健康中国建设的科技支撑和保障。优化医学创新链条和组织模式,以应用为导向,以临床转化为目标,加强健康促进和重大疾病防控的关键技术研发,完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布局,加快推进重大新药创制、医疗器械国产化和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整体提升我国医学科技创新水平。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惠及民生。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扎实推进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重大民生科技工程,加强平安中国建设的科技支撑和保障。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管理、社会养老等社会管理领域的科技支撑能力,培育新型管理模式与新业态。
3. 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强化科技创新对精准脱贫的支撑作用。
坚持精准扶贫、智力扶贫、创业扶贫、协同扶贫,统筹推进行业扶贫、片区扶贫、定点扶贫。围绕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品,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集成、示范。开展行业扶贫,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扶贫专项行动,逐步实现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提供创业式扶贫服务。强化片区扶贫,加强秦巴山片区3大中心城市科技需求的对接支持。加强定点扶贫,推动定点扶贫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对科技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科技资源共同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形成科技扶贫大格局。
4. 增强基层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打造农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建设专业化的星创天地。总结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经验,宣传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典型。
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出台《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基层科技工作。加强对县域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地方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县域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一批县域创新型企业。通过“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等,加大对县域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开展全国县(市)创新能力监测,推动建设一批创新型县(市)。
五、强化改革攻坚,确保重点举措落实落地
深化科技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加强改革举措的协同配合,狠抓改革政策的落实落地,营造良好环境,为创新活动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服务,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1.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创新治理水平。
建立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推动组建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加强国家科技创新智库体系建设。健全技术预测长效机制,组织编写国际科技创新动向报告,加强重大技术预测,为重大科技创新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全面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研究制定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进新一轮企业、政府研究机构和高校创新活动统计调查。持续推进国家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研究发布创新调查系列报告。
统筹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全面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改革任务,按照新的科技计划体系进一步优化任务布局,建立健全科研活动分类支持机制,制定各类计划管理办法,推进专业机构建设,完善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全面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强化成果产出和绩效管理。推动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知识产权对外审查机制。跟踪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政策,完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深入推进监督管理改革。实施科技监督和评估工作计划,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基础能力建设和制度保障。完善科研诚信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研诚信跨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惩戒,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
2. 完善激励和运行机制,激发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积极性。
改革完善科研院所管理运行机制。实施科研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构建有别于党政干部的管理制度。开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工作,探索进一步赋权激励的措施途径。出台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引导科研机构制定章程。
推动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开展试点示范,加快落实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科技成果产权分配、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等政策措施,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
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制度改革。出台科技人才评价指导意见,加快建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科研辅助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实行分类评价,让科技人员各得其所。实施中央级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办法。
落实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举措。按照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要求,出台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推进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提高科技奖励的透明度,严肃评审纪律,严惩不端行为。拓宽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推荐提名渠道,强化推荐责任。试行评审定额制,严格控制授奖数量。加大对高水平创新成果和杰出人才特别是青年拔尖人才的奖励力度。
优化重大人才计划(项目、工程)组织实施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完成人才专项的优化整合,继续推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完善管理流程,优化遴选方式和标准,加大培养和支持力度,选准人才、用好人才,推动形成创新人才蓬勃成长、创新成果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
3. 实施新一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按照政府引导、领军企业牵头、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原则,建设若干战略目标明确、运行开放高效、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提升重点领域核心竞争力。
打造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强对创新型企业指导和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带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
加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育力度。深化联盟试点工作,围绕国家战略领域和重点产业优化联盟布局,完善支持措施,强化联盟在行业战略研究、技术标准制定、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落实和完善鼓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股权激励及技术入股所得税优惠、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落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构建社会化的政策服务体系。
激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积极推动众创空间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继续支持和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4. 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的创新体系。
建立健全军民科技融合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建立军民科技融合领导体制和议事决策机制,构建军民科技融合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的工作格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基础研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试验验证设施的军民统筹和规划衔接。
完善军民融合科技项目实施机制。加强新5类科技计划与国防科技计划的有效衔接,组织民口优势科研力量支撑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启动实施军民科技融合重点专项,实现军民联合论证、共同出资、联合攻关、协同实施的组织新模式。
建设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建设和布局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突出地方主体作用,开展军民科技融合的综合示范。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应用,推动军民科技创新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促进军民科研体系交汇融合。
5. 加强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
做好科普工作。继续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群众性科普活动,营造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微视频评选推介等活动,宣传推广《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完善管理办法,优化评选指标,建设国家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特色基地。
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实施“十三五”科普与创新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强化社会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营造崇尚创新、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强化科技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发挥好网络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重大科技成果、热点科技问题的宣传和解读,重视社会关切,树立正确导向,提升科技传播力和舆论引导力。
六、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把“严”的要求落到实处,助推和保障科技创新改革发展。
1. 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处以上领导干部党员党性教育轮训,使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及时转化为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自觉认识。认真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
2. 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把党建工作摆在科技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加强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和党组重大问题调研,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决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3.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制度。强化书记意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鼓励基层党组织创新方式方法,开展高水平机关党建活动。
4.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进一步把握科技领域廉政风险规律,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加强专业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5. 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创新服务能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持“四讲四倡导”,做正雅之人,树正雅之风。提倡实干担当,鼓励出实招、见实效。深入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做好前瞻性布局,开拓创新、主动谋划,与时俱进不断提出新思路,形成新举措。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建立多方协作联动机制,凝心聚力,形成干事业谋发展的整体合力。
6.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敢于担当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锐意推动改革的干部。坚持干事谋发展导向,在干事创业中发现和培养干部,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层级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老中青相结合,加强年轻干部培养,进一步提升干部宏观管理水平和专业化管理能力。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严格标准、规范程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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