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院所:
为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等文件精神,财政资金购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必须加入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开展开放共享工作,国务院将于10月到我省进行督查。根据财政底数发现,前期各单位积极上报了大型仪器设备信息,现通知各单位在10月10日前在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上填报30万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2018年度服务数据,下一步我厅将进行数据填报督查工作。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服务情况数据的填报工作将作为省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研究院、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及科技项目申报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各单位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评议的重要参考。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尽快上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服务信息,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
联系人:江佳妮 15068786797
大仪办 何世伟 0571-87054137
技术支持:沈涛 0571-87054113
浙江省科技厅
2018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