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文件
浙科联字〔2017〕11号
关于组织第一大组第八次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21号)精神,为了促进院所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工作,加强院所之间的交流和借鉴,经研究,定于2017年7月21日在绍兴饭店永和庄园举行第一大组(公益类科研院所)第八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省属公益类院所贯彻浙委办发〔2017〕21号文件的交流。重点围绕各院所制订的横向课题经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内部管理办法,探讨具体做法、分享管理经验和存在问题。
二、参加人员范围
1.第一组(公益类科研院所)每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1人参加。
2.邀请省科技厅条件处领导参加。
三、活动时间、地点
2017年7月21日(周五)14:00,在绍兴饭店永和庄园(绍兴市二环南路小亭山)会议中心一楼剡溪厅,会期半天。
四、其他
1.请参会代表结合本单位制订的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请各单位于7月17日之前将活动回执(见附件)发邮件至416015256@qq.com。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联系人:江佳妮,电话/传真:0571-85212166,手机:15068786797;绍兴饭店永和庄园联系人:郭明艳,手机:18757521966。
3.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并于13:50前至一楼大堂报到,7月21日晚需要住宿的代表请在回执中注明,在会前凭会议通知到总台办理入住手续。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www.kyys.zj.cn浙江省科研院所信息网通知通告或文件下载栏中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一:第一大组第八次活动回执
附件二:绍兴饭店永和庄园交通导向图
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
第一大组第八次活动回执
单位名称
|
|
参会人员
|
性别
|
职务
|
手机
|
|
|
|
|
|
|
|
|
有无司机
|
|
7月21日晚是否预订住宿
|
□ 是(□ 标准间 □ 单人间 数量: 间)
□ 否
|
附件二:
绍兴饭店永和庄园交通导向图
抄报:省科技厅条件处
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 2017年7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