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承担的舟山市东部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通过验收,标志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新规下,浙江省首个海洋类自然保护地完成勘界立标。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启动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2020年,浙江省率先在舟山市东部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启动了勘界立标工作。
与陆地类自然保护地相比,海洋类自然保护地海域边界长,涉及海岸线、滨海湿地、海岛等特殊海洋要素,难以适用陆地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技术规范与方法。经过三年努力,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以舟山市东部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为例,研制了一套适用于海洋类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的技术方法,现已成功应用于舟山市东部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并已推广至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浙江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和玉环国家级海洋公园。
(来源: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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