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属科研院所2015年度
相关科研数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省属科研院所的发展,更好的做好2017年省属科研院所专项绩效部分经费的确定工作,现要求省属科研院所报送2015年度相关科研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财务关系隶属于浙江省科技厅的部分省属科研院所,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内容:请各院所根据附件2填写本单位在2015年度(1月-12月)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奖励,制订并发布的标准情况,经济效益,行业贡献情况,创新券使用情况等相关科研数据情况(附表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请各院所将2015年度相关科研数据表(EXCEL表)、盖章后的科技数据统计表扫描件(PDF格式),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原件扫描为PDF格式),于6月6日前分别报送至省科技厅和省科研院所联合会。
省科技厅联系人:金宏伟,电话:0571-87054059。电子信箱:jhw@zjinfo.gov.cn。
省科研院所联合会:周新畔,电话:0571-85212166,13606708074。电子信箱:zhouxp5903@163.com。
浙江省科技厅条件处
2016年5月23日
附件:
1.需上报2015年度相关科研数据的省属科研院所名单
2. 2015年度相关科技数据统计内容
3. 2015年度各院所承担科研项目及相关情况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条件处
2016年5月23日
附件1
需上报材料的省属科研院所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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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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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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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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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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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浙江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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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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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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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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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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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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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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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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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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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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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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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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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科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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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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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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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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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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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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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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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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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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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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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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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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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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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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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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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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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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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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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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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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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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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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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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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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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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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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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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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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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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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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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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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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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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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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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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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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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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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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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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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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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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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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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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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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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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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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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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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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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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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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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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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4年度相关科技数据统计内容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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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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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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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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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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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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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纵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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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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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国家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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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纵向科研项目是指由各院所承担的2014年立项并实施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浙江省省级项目仅限省重大项目),不含往年跨年度承担的项目;
2.部委项目不含年度日常性委托项目,省级项目仅限重大、重点项目;
3.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不含科学研究课题(项目)自筹部分以及条件建设类、人才团队培育类项目合同收入;
4.横向科研项目是指承担政府部门、企事业等单位委托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转让、技术咨询、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项目。
5.横向项目不包括院所与本单位子公司或控股单位签订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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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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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部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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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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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省级重大、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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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横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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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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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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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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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外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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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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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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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须为第一所有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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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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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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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其他知识产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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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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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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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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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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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包括国家级科技奖,省部级科技奖,以及在科技部备案过的各协会科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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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本单位排名前三名的科技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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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制订并发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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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或参与制订实施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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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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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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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为第一、二、三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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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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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收入
(公益类院所考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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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项20-50万元(含)、50-150万元、150-300万元、300万元以上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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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括专利转让、新产品认定、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权转让、新药临床应用等获得的收入。
2.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仅适用于省信息院等厅属单位,请另外以文档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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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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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创收(不含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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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人均创利润等(转制类院所考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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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销售收入、净利润、人均创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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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上报年销售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转制类院所人均创利润=利润/与本院所签订合同的职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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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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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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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补强产业链短板、引领带动整个产业发展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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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起到示范作用;有较大促进作用;作用不明显或未能引领带动整个产业发展等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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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另外以文档方式说明本单位的行业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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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按照上述内容填写附表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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